根据远安县公办幼儿园岗位需求,经批准,远安县教育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非在编人员2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在编保教人员22名,包括教师17名,保育员4名,保健员1名,具体设岗单位见《远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非在编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6.能够在聘用单位安心工作,保持稳定,在公办幼儿园最低服务年限3年。
(二)岗位条件
1.幼儿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2.保育员:城区幼儿园(即航天幼儿园)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保育员证;乡镇幼儿园(包括洋坪中心幼儿园老君分园、望家幼儿园)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保育员证。
3.保健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临床医学及相近专业毕业,且持有护士执业证、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接受学历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和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5.远安县内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8:30至2021年8月16日18:00。
3.报名须知: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远安县2021年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考岗位填报到具体设岗单位),签订承诺书(附件3)。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和承诺书打印,在签名处手写签字后扫描,同时将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幼儿教师资格证、保育员证、相关资格证书等资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QQ电子邮箱541075183@qq.com。
(三)资格审查。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人,初审合格人员在面试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组织考试
1.保育员及保健员采取百分制笔试方式。保育员笔试内容为《保育员手册》,保健员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教师采取百分制面试方式,面试内容包括手工制作、说课、弹唱、舞蹈四项,满分100分,其中手工制作时间40分钟,满分20分;说课时间2分钟,满分20分;弹唱时间2分钟,满分30分;舞蹈时间2分钟,满分30分。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结束后,分岗位按招聘计划1:1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出现同一岗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确定最终人选。
(五)考察体检。对进入考察体检程序的人选采取查阅档案、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和无犯罪记录证明、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并安排在本县综合医院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公示聘用。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资格确认后确定为聘用对象,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uan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设岗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招聘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划定成绩合格线(教师岗位成绩合格线为75分,保育员和保健员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不予聘用。
2.在公示结束前自愿放弃或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依次从参加该岗位考试且达到合格线的人员、或者报考不同单位同一类型岗位选择愿意服从调剂且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成绩排名先后递补。
四、政策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由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二)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远安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远人社【2018]72号)执行。教师岗位应发工资约3400元/月,保育员和保健员岗位应发工资约3100元/月,同时按相关政策缴纳“五险一金”。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考试前一天提供“通信行程卡”,“行程卡”显示国内重点地区人员须携带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资格复审和考试期间按要求遵守当地及现场防疫规定,全程佩戴口罩、配合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及相关证明,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远安县教育局
单位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51号
联系电话:0717-3813591
联系人:程老师陶老师
QQ群号:814885309(远安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招聘)
1.远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非在编人员岗位表.xlsx
2.远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非在编人员报名表.docx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