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3宜昌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3 17:17:12

根据宜昌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6月25日公布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依据公开招聘工作相关程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笔试安排

1. 考试对象:经院人事科审核符合院专业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

2. 考试时间:

2023年7月6日(星期四)上午8:30-10:30

3. 考试地点:

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后勤楼5楼1号会议室(宜昌市城东大道99号)。

4. 笔试要求:(1)参加笔试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由笔试工作人员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对号入座。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考生在考试期间因特殊情况暂时离开考室须有监考人员陪同。除此之外,离开考室均需交卷并不得返回续考。(2)笔试期间,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遵守考试相关规定,关闭通讯工具交由考场工作人员保管,违纪者将被取消笔试资格。

(二)面试安排

1. 考试对象:

(1)报考硕士岗的考生,经院人事科审核符合院专业招聘条件的直接进入面试。

(2)报考本科岗考生:

对参加面试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1:3比例的岗位,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3比例确定,如遇笔试1:3比例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 面试时间:

2023年7月6日(星期四)下午3:00开始,面试专业:产科医师、放射科诊断医师、影像技师、中药师。中药专业当天中午接到通知人员按面试时间参加面试,考试结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一并进行公示。

2023年7月7日(星期五)上午8:30开始,面试专业:护理。护理专业7月6日接到通知人员按面试时间参加面试,考试结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一并进行公示。

3. 面试地点:宜昌市妇幼保健院15楼3号会议室(宜昌市城东大道99号)。

候考室地点:宜昌市妇幼保健院15楼2号会议室(宜昌市城东大道99号)。

4.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个体结构化面试方式,分岗位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实行分段计时。每名考生按照要求回答3道问答题,考官人数为7名,考生面试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余下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数)为考生面试成绩。

5. 面试要求:

(1)开考前30分钟,参加面试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候考室报到,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信息。面试开始前10分钟内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

(2)候考及面试期间,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相关规定,关闭通讯工具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保管,听从统一安排,面试结束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喧哗,违纪者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试成绩计算

(一)硕士岗考生成绩计算:

本次考试对参加面试考生实行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为75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成绩相同,为成绩相同人员增加一场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在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ycsfy.com/)上公告。

(二)本科岗考生成绩计算:

本次考试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实行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为7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面试成绩相同时,为成绩相同人员增加一场面试。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在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ycsfy.com/)上公告。

三、体检、考察

(一)体检

1.硕士岗考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75分的人员,依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低于75分未达到招聘计划数岗位不进行递补。

2. 本科岗考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依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低于70分未达到招聘计划数岗位不进行递补。

确定的体检对象将在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ycsfy.com/)上进行公告。体检在本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在规定时间未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人员,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

通过查阅档案、实地核查等方式考察拟聘用人员以往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三)硕士岗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我院按照面试成绩达到75分人员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员。

本科岗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我院按照综合成绩达到70分人员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员。

四、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生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的拟聘人选,在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ycsfy.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并与新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宜昌市妇幼保健院非在编职工管理办法》执行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以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3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医院可根据需要对硕士岗达到75分、本科岗达到70分人员进行递补。

咨询电话:0717-6475208

监督电话:0717-6470230

 


原始标题:宜昌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ycfb.cn/index/news_detail_simple?id=1392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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