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2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9 13:38:10

    根据《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现将2022年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管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为2022年8月13日(周六),开考时间为上午9:00。 

      面试实行封闭,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上午8:30前到市城管委办公楼(宜昌市西陵后路11号)候考室报到。8:30未到候考室报到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面试人员名单

  经面试前资格复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3人(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三、面试方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市城管委将通过发布公告、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各位考生应保持电话畅通。

  每名考生答题时间合计不超过10分钟,每题单独作答,单独计时。考生面试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余下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数)为考生面试成绩。按考生总成绩

  由高到低排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考生总成绩及时在市城管委网站上公告。

  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为8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四、相关事项

  1.考生需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具体见附件二),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安排。对违反纪律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面试时间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候考室报到,未带身份证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请考生务必提前熟悉考点及交通路线。由于停车位较少,建议不要自己开车,以免耽误面试报到时间。

  3.候考及面试期间,工作人员收取并关闭考生通讯工具。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相关规定,听从统一安排,违纪者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或成绩。面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

  4.市城管委网站将陆续发布考生面试成绩、体检、考核和拟聘用公示等相关信息,请各位考生注意上网浏览,并保持电话畅通。

  咨询电话:0717-6858960;监督电话:0717-6851509

  附件:1.2022年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

  2.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2年8月5日

附件2

  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1.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面试前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或者前7天内有国内重点地区(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动态发布为准)旅居史的人员,严格落实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健康管理措施,解除管理后,方可参加考试。

  2.国内中高风险区以外的省外考生,面试当天持宜昌市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内人员面试当天持湖北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近期应避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或国(境)外,自觉减少外出,避免人员聚集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如有行程变动,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报备。

  4.考生应密切关注湖北省和宜昌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安排返(来)宜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点禁止考生车辆进入。考生考前应注意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面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提前到达考点,乘坐交通工具时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5.面试当天,考生须佩戴口罩,携带相关证件,并持规定时间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已采样”不视作“核酸检测阴性”)、湖北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体温检测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方可入场。体温测量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疾控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6.在候考过程中,考生需全程佩戴口罩。工作人员核验身份信息及面试时,考生可摘下口罩,面试结束后及时戴好口罩。考生进入考场前,需先用医用酒精或者免洗手消毒液对双手进行消毒。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经现场疾控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面试。所有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面试的考生,须由现场疾控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

  7.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面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8.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隔离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9.面试结束后,考生执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有异常应立即向招聘单位报告。

  10.本公告发布后,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等有新规定和要求的,以新要求为准。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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