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宜办发〔2016〕18号)规定,结合宜昌高新区(自贸片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开展2021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数量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名,涉及1个岗位。
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宜昌高新区(自贸片区)管委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条件》(附件1)。
二、基本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相关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宜昌市内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引进公告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gxq.yichang.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8日至8月31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宜昌高新区(自贸片区)管委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将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证明)、资格证书、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登记照扫描件及电子版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送至ycgxrc@163.com邮箱。
3.资格审查:由宜昌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严格按照引进公告中明确的报名条件及岗位相关要求等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要求的及时电话确认,对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及时电话告知。
4.报名须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引进公告和报考承诺,提交材料和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报名所需全部资料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以宜昌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回复确认收到报名资料的邮件为准,未收到确认邮件请及时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逾时不再受理。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报名表上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最新公告。
(三)考试安排
本次人才引进只安排面试。面试工作将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适时组织实施,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1.资格复审。面试前,宜昌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对参加面试人员资格进行复审,考生应提供报名要求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以公告为准,面试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3.面试时间及地点:通过发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4.面试要求: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化工安全类)资格证书先后时间确定;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对参加面试人数与引才岗位计划数小于或等于1:1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面试成绩及时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按引才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宜昌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如体检中有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进行体检。
2.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有影响引进情形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如出现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察。
3.体检、考察由宜昌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录用
1.公示。经党工委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录用。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录用问题的,即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用人员办理事业单位进编及聘用等手续。对公示反映存在影响录用的,经调查属实,不予录用。拟引进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自行负责与原工作单位办理解除劳动(聘用)手续后再办理相应入职手续。新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
四、其它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及附件中所列的内容,由宜昌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参照《湖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咨询电话:0717-6334375。
3.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2021年宜昌高新区(自贸片区)管委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条件.doc
2.宜昌高新区(自贸片区)管委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doc
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贸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20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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