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管执法辅助力量,有效履行城管职能,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工作,经县政府同意,远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协管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5人,因工作岗位需要,本次招聘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3.年龄在20-32周岁之间(1989年3月15日至2001年3月15日之间出生);
4.户籍为远安籍,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在我单位最低服务年限3年。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接受报名
曾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党籍、团籍和学籍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三、招聘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上午8点至3月19日下午5点止。(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远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计财装备股204室。(远安县鸣凤镇冷家巷2号;联系人:李春艳;联系电话:3890200)
3.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登记照2张及《远安县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1份(信息填写准确,电子版打印)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方式
2021年3月19日下午5点,由远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组织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于3月22日下午5点前电话通知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此次招聘考试为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维、语言表达、计划与组织应变能力。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将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入围名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考生自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五)考察
由远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组织工作专班对体检合格人员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报远安县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备案,办理拟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待遇按照远安县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纪律监督
为进一步增加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工作全过程将接受社会各界、群众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视其情节轻重,严肃查处,举报地点设在远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办公室,电话:3815068。
此次招聘工作由远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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