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17-2021年宜昌猇亭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9 17:09:42


2017-2021年宜昌猇亭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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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宜昌猇亭教师招聘公告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结合猇亭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17年猇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7个事业单位,16个岗位,共招聘18人【教师招4人】。详见《2017年猇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2017年猇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考人员于2017年4月27日上午08:00-5月3日下午18:00之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报名、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

2017年4月27日上午08:00-5月4日下午18:00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2017年5月5日上午08:00- 5月7日下午18: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进行。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若某个岗位2次审核不通过后,将不能再次报考该岗位。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5月26日上午08:00至6月2日下午18: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名及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宜昌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7325035 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027—87236225,0717-6095396)。

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按照《岗位表》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符合条件和填写信息错误,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须知: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2017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及职业资格证书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报名经资格审核通过者交考试费100元。

4、资格审查及其他

(1)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3)根据鄂人社发【2010]36号文件规定,在宜昌市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三支一扶”报考人员,应填写《宜昌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宜昌市人社局网下载),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日前一天提交给宜昌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本次笔试成绩加5分。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二)考试安排

1、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内容: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社会科学专技类(B)、自然科学专技类(C)、中小学教师类(D)和医疗卫生类(E)五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附件2)为准。

(2)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考试。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查询:本次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笔试成绩待国家统一阅卷完毕,由省人事考试院通过宜昌市人社局网上发布。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在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区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下,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一次认真复审,复审应提供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和其他有效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市人社局网上公告。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市人社局网上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发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加试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市人社局网上公告。

(三)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告。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由各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对拟聘人员在市人社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它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2009]12号)规定处理。

2、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监督电话:0717-6056626;举报电话:0717-6056603。

附件:

1、宜昌市猇亭区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doc

2、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猇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4日


2017年宜昌猇亭教师招聘公告2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猇亭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进行2017年猇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涉及18个事业单位,8类岗位,共招聘23人【教师招3人】。详见《2017年猇亭区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2017年猇亭区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猇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至12月6日(8:30—11:30,14:30—17:00)。报名日期截止2017年12月6日17时整,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地点:猇亭区人力资源市场2楼大厅(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180号)。

2、报名要求:考生报名时,需提供《2017年猇亭区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一寸彩色同底免冠登记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相关学籍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号码、电子邮箱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电子邮箱不得变更。若因本人原因导致联系不上,后果自负。

3、资格审查。

(1)猇亭区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2)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3)根据鄂人社发【2017]2号文件规定,在猇亭区服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三支一扶”报考人员,应填写《宜昌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宜昌市人社局网下载),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日前一天提交给猇亭区人社局人事人才科,本次笔试成绩加5分。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三)考试安排

1、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具体内容为: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等常识及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7年12月9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1:3,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若面试出现缺考,导致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只有一人时,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面试最低分数线为面试当天同类考场实际参加面试应聘人员的平均成绩),低于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发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加试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区人社局网上公告。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猇亭区人社局网站公告。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考核结束,由各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对拟聘人员在猇亭区人社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最低服务年限3年,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应届毕业生毕业前须到用人单位实习,按湖北省大学生实习实训相关政策享受补贴,毕业后按要求入职到岗。

三、其他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2009]12号)规定处理。

2、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6511338

监督举报电话:6516739

附件:宜昌市猇亭区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doc.doc

2017年猇亭区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宜昌市猇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22日


2018年宜昌猇亭教师招聘公告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结合猇亭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18年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集中公开招聘涉及猇亭区10个事业单位,24个岗位,共招聘29人【教师招13人】。详见《2018年猇亭区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2018年猇亭区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17∶00。17∶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2.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6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7日17∶00,报名经资格审核通过者需网上缴纳笔试费。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5月21日9∶00至5月26日9:00,报考成功人员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7325035;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027-87325449,0717-6577093)。

5.报名须知: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2017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及职业资格证书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6.资格审查及其他

(1)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3)根据有关规定,截止2018年7月31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简称“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三项目”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填写《猇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4),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日前一天提交给猇亭区人社局人事人才科(猇亭大道180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本次笔试成绩加5分。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三)考试安排

1.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时间科目安排:

2018年5月26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形式和内容

根据公开招聘行业特点,本次统一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详见附件2。

(4)笔试查询:本次猇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笔试成绩待国家统一阅卷完毕,由省人事考试院通过猇亭区门户网站上发布。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在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一次认真复审,复审应提供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和其他有效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市人社局网上公告。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市人社局网上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发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加试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市人社局网上公告。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猇亭区门户网站公告。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由各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对拟聘人员在市人社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它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策监督电话:0717-6511338;举报电话:0717-6512380。

附件:1.2018年猇亭区事业单位集中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2018年猇亭区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3.2018年猇亭区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单位网址、咨询电话、纪检监督电话一览表

4.猇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


2018年宜昌猇亭教师招聘公告2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猇亭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18年猇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涉及6个事业单位,9个岗位,共招聘15人【教师招4人】。详见《宜昌市猇亭区2018年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宜昌市猇亭区2018年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猇亭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7月18日(8:30—11:30,14:30—17:00)。报名日期截止2018年7月18日17时整,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猇亭区人力资源市场2楼大厅(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180号),网上报名电子邮箱:1677807373@qq.com。

3、报名须知:考生报名时,需提供《2018年猇亭区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一寸彩色同底免冠登记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相关学籍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号码、电子邮箱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电子邮箱不得变更。若因本人原因导致联系不上,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请将上述材料拍照或扫描后一并发至指定邮箱,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将纸质版材料交给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人员可在7月20日17:00前任意工作时间到猇亭区人力资源市场2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3、资格审查。

(1)猇亭区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2)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3)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猇亭区服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三支一扶”报考人员,应填写《宜昌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宜昌市人社局网下载),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日前提交给猇亭区人社局人事人才科,本次笔试成绩加5分。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三)考试安排

1、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具体内容为: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等常识及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8年7月21日。

(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1:3,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若面试出现缺考,导致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只有一人时,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面试最低分数线为面试当天同一考场实际参加面试应聘人员的平均成绩),低于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发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增加一场面试,按增加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宜昌猇亭门户网上公告。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猇亭区人社局网站公告。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考核结束,由各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对拟聘人员在猇亭区政府门户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最低服务年限3年,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相关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三、其他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2009]12号)规定处理。

2、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717-6511338

监督举报电话:0717-12380

附件1:宜昌市猇亭区2018年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xls

附件2:宜昌市猇亭区2018年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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