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17-2021年宜昌远安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9 13:47:00


2017-2021年宜昌远安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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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宜昌远安教师招聘公告(教师7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结合远安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17年远安县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现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集中公开招聘11个岗位,共招聘67人。详见《2017年远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2017年远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考人员于2017年4月27日上午08:00-5月3日下午18:00之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报名、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

2017年4月27日上午08:00-5月4日下午18:00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2017年5月5日上午08:00- 5月7日下午18: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进行。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若某个岗位2次审核不通过后,将不能再次报考该岗位。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5月26日上午08:00至6月2日下午18: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名及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宜昌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7325035 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027—87236225,0717-6095396、6056350)。

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按照《岗位表》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符合条件和填写信息错误,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须知: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2017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及职业资格证书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报名经资格审核通过者交考试费100元。

4、资格审查及其他

(1)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3)根据鄂人社发【2010]36号文件规定,在宜昌市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三支一扶”报考人员,应填写《宜昌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宜昌市人社局网下载),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日前一天提交给远安县人社局机关事业综合管理股,本次笔试成绩加5分。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二)考试安排

1、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内容: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社会科学专技类(B)、自然科学专技类(C)、中小学教师类(D)和医疗卫生类(E)五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附件2)为准。

(2)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考试。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查询: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笔试成绩待国家统一阅卷完毕,由省人事考试院通过宜昌市人社局网上发布。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在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一次认真复审,复审应提供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和其他有效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县人社局网上公告。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县人社局网上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发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加试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县人社局网上公告。

(三)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县人社局网站公告。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对拟聘人员在县人社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它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2009]12号)规定处理。

2、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集中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监督电话:0717-3814406、0717-3815831;举报电话:0717-3812255。

附件1:2017年远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doc

附件3:2017年远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咨询电话一览表。xls

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4日


2018年宜昌远安教师招聘公告(教师1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结合远安县直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18年远安县直事业单位第二批次(非紧缺专业)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3个岗位,共招聘40人。详见《2018年远安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2018年远安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5日17∶00。17∶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2.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6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4月8日9∶00至4月17日17∶00,报名经资格审核通过者需网上缴纳笔试费。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5月21日9∶00至5月26日9:00,报考成功人员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7325035;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027-87325449,0717-6577093)。

5.报名须知: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2018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及职业资格证书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6.资格审查及其他

(1)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3)根据有关规定,截止2018年7月31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简称“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三项目”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填写《远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4),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日前一天提交给远安县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股(512室),本次笔试成绩加5分。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三)考试安排

1.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时间科目安排:

2018年5月26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形式和内容

根据公开招聘行业特点,本次统一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详见附件2。

(4)笔试查询:本次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笔试成绩待国家统一阅卷完毕,由远安网上发布。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在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一次认真复审,复审应提供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和其他有效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远安网上公告。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远安网上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发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加试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远安网上公告。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远安网公告。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由各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对拟聘人员在远安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它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监督电话:0717-3822992(综合类),0717-3813591(教育类);举报电话:0717-3812255。

附件1:2018年远安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18年远安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doc

附件3:2018年远安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单位网址、咨询电话、纪检监督电话一览表。doc

附件4.远安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doc

中共远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


2019年宜昌远安教师招聘1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结合远安县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19年远安县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2个岗位,共招聘10人。详见《2019年远安县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2019年远安县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9∶00至4月12日17∶00。逾时报名系统关闭。

2.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4月8日9∶00至4月1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19年4月16日9∶00至4月18日17∶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按相关规定在笔试考点现场退费,具体办理提前咨询0717-6577093。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5月13日9:00至5月19日9:00,报考成功人员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7325035;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027-87325449,0717-6577093)

5.报名须知

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2019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日)及职业资格证书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若应聘人员为在校全日制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低学历报考。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6.资格审查及其他

(1)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3)根据有关规定,截止2019年7月31日,“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三项目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填写《远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4),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日前一天提交给远安县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股(512室),本次笔试成绩加5分。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三)考试安排

1.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时间科目安排:

2019年5月19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形式和内容

根据公开招聘行业特点,本次统一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详见附件2。

(4)笔试查询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笔试成绩待国家统一阅卷完毕,通过远安网发布。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在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复审,复审时应提供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和其他有效证明相关材料原件。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远安网公告,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远安网上公告。

(2)面试方式

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3)面试要求

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

通过发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排序。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远安网上公告。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远安网公告。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

考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由各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对拟聘人员在远安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它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3)。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717-3813591(教育局), 0717-3822992(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717-3812255。

附件:1:2019年远安县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

3.2019年远安县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单位网址、咨询电话、纪检监督电话一览表

4.远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

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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