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0年宜昌兴山城镇教师招聘7人
发布时间:2020-06-20 22:19:15

  为确保我县2020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政策及要求,特制订本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2020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兴山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4.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岗位表》;


  6.报考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7.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其中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试用期一年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在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已进入兴山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统一网上报名、笔试全省统一组织。招聘公告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兴山县人民政府(http://www.xingshan.gov.cn/)、“兴山教育”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


  (一)网上报名(2020年6月29日至7月3日)


  1.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进行,报名费按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手续。


  2.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6月29日9:00至7月3日8:00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入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3.2020年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实行“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填报到县”的方式进行,即:岗位计划和人员编制核定到学校,考生报名志愿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到县,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均使用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两寸、20KB以下)。


  4.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情况在考生报名系统定期更新。


  5.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考前一周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备赴考。


  (二)统一笔试(暂定2020年8月8日)


  1.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命题。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心理素质。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2.笔试时间:暂定2020年8月8日8∶30--11∶5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巡视并指导各地开展巡视工作。


  笔试成绩于9月初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


  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下,适时组织面试。面试前5天,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shan.gov.cn/)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1.面试内容和方式。以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如未达到1:3的,可降为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面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计划。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3. 面试资格审查。兴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对面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复审,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不提供)、与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在资格复审环节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兴山县教育局发放《湖北省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告。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4.时间和地点。兴山县教育局通过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为准,面试考生可通过电话(0717-2580796)询问。


  5.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原因造成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比例要求的,不再进行递补,该岗位正常开考。若该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四)综合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2.计分方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3.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按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总成绩及时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4.加分政策。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资教生、特岗生),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2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符合条件的考生,需考生本人提出申请,认真填报《兴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2),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8月10日前提交给兴山县教育局人事股(408室)汇总,并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体检、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体检工作由兴山县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核。考核工作由兴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和考核不合格的,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兴山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1.考核结束后,中共兴山县委组织部、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拟聘人员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可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公示。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考生办理聘用等手续。各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聘用单位为其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兴山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若参加本县以外的其它各类考试,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要求调离我县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它


  1.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2.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试、考核等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兴山县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4.为便于联系,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在应聘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务必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移动电话24小时畅通。


  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指定网站公告,请报考考生注意关注相关招考信息。


  招聘信息查询: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


  兴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shan.gov.cn/)


  咨询电话:兴山县教育局:0717-2580796


  监督电话:兴山县人社局:0717-2584512

兴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doc.doc

2020年兴山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教师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x.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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