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0年宜昌夷陵区义务教师招聘21人
发布时间:2020-06-19 17:34:11

  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有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经批准,2020年夷陵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21名,其中新机制教师13名、自主招聘教师(非新机制教师)8名。现就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机制教师


  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13名:小学语文7名、小学数学3名、初中语文1名、初中数学2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夷陵区2020年农村新机制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条件及要求、报名相关事项及考试安排等见省公告。


  二、自主招聘教师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夷陵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8名:小学英语1名、小学信息技术2名、初中物理1名、初中英语2名、初中信息技术1名、初中体育1名。具体岗位详见《夷陵区2020年自主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2)。


  (二)资格条件


  1.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基本条件


  ⑴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⑵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⑶学习成绩优良,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和身体条件,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⑷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持有相应岗位需要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夷陵区的新机制教师也必须满足此条件,其中报考语文岗位必须在二甲及以上等级);


  ⑸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其中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1年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报考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未进编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本次岗位表中的岗位仅招聘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特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以及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⑷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⑸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⑹现役军人;


  ⑺夷陵区在编在岗教师;


  ⑻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⑼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4.职位条件


  详见《夷陵区2020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职位条件表》(附件3)。


  (三)笔试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服务期满2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符合条件的考生,需考生本人提出申请,认真填报《夷陵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4),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日前按省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夷陵区教育局人事股(详细地址:夷陵区小溪塔东湖大道3号区教育局202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包括: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选岗和聘用等,根据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补充招聘新机制教师和农村中小学教师招聘的公告规定执行。其中面试人选名单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有笔试成绩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后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以夷陵区同日面试的其他学科拟录人员中最低的面试成绩作为“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并向社会公布;另外对本年度招聘的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岗位总职数只有1个的,可将面试入围比例设置为1:5。


  所有聘用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编内聘用管理,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凭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件报到办理相关人事手续,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条件的教师资格证(公告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人员不按时到岗、取消聘用资格、上岗不满一年辞职辞退的岗位,经审批同意后将按程序依次补录。


  四、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指定网站公告,请报考考生关注相关招考信息。为便于联系,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务必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移动电话24小时畅通。


  夷陵区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


  夷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10.gov.cn/。


  湖北省招聘信息发布请考生关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等相关网站。


  夷陵区监督举报电话:


  0717——7832600(夷陵区纪委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


  0717——7823158(夷陵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0717——7821831(夷陵区教育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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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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