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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5 10:33:58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宜昌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发〔2017〕48号)精神,结合中心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20年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遴选涉及3个岗位,共遴选3。具体遴选单位、岗位及职数见《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

二、遴选基本条件

(一)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公务员)工作经历;

(七)具备遴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的具体遴选条件见《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单位不同意参加遴选的;

4.试用期内的新招聘工作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通过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发布《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0年6月2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编号打包发送到邮箱:503372126@qq.com。

(1)《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需本人在报名承诺处手写签字)

(2)工作简历

(3)身份证

(4)学历及学位证书

(5)近期免冠登记电子照片(1寸、2寸各一张)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报名推荐表,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县市区参加遴选人员需提交县级组织、人社部门意见)。报考人员须是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间不得变更。

4.资格审查及其他:

(1)中心严格按遴选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审核结果通过电子邮箱告知。

(2)在实施笔试前,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遴选岗位职数,取消遴选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笔试前在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公告。

5.准考证发放: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中心将根据抗疫进展情况,在确定笔试时间和地点后,将《笔试准考证》(电子版)发送到考生电子邮箱,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考生,由考生自行打印。

(三)考试安排

1.笔试。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下,适时组织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总分100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

(2)笔试时间及地点:初步定于6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时在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上公告。

2.面试。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下,适时组织面试。面试前5天,在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上公告,采用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面试相关事宜以公告为准。

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遴选岗位职数。核减或取消遴选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上公告。

(2)面试资格复审:中心对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复审时应提供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要求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上公告。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由中心通过发布公告或者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上公告。

(四)考核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并在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上公告。采取查阅个人档案、民主座谈、实地考核、征求意见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核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如考生自愿放弃或考核不合格,可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由中心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调动

考核结束,中心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调人员。对拟调人员在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对遴选考生和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公开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717-6236877;举报电话:0717-6236856。

附件1: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docx 

附件2: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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