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应、往届大学毕业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符合引进专业要求,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本科学历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县司法局公证处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
4、在远安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2、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和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引进计划
2019年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0名。引进单位、岗位、专业等条件和标准详见《远安县2019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三、引进程序
(一)个人报名。一律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远安网和远安党建网进入“远安县2019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系统”,分单位、分岗位进行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还须上传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市、区)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13日08:00至2019年6月30日17:30。
(二)资格审查。6月13日08:00—7月3日17:30,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办理准考证。统一在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办理准考证。报考财政局、交通局、林业局所涉岗位的考生办理时间为7月9日08:00—18:00,其他考生为7月10日08:00—18:00。
(四)组织考试。财政局、交通局、林业局所涉及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其他单位所涉及岗位均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结束后,分岗位设定递补最低分数线,当岗位出现空缺时,在最低分数线以上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报考的,可享受笔试加分的优惠政策,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五)体检和考察。按照引进岗位和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工作,并对相关报考资料原件进行复审。
(六)公示公告。各用人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引进初步人选,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对拟引进人选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手续。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优惠政策
1、引进的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由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2、引进人才优先提供人才周转房,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硕士、博士研究生五年内可分别享受县财政每月500元、800元的生活补贴。
3、引进人才表现优秀的,可选拔到党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远安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7—3813597
监督举报电话:0717—3812607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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