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宜昌强制隔离戒毒所招聘辅警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27 00:00:00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突出政治标准、素质标准、健康标准,采取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数量及薪酬待遇

  (一)辅助监管岗位:8人(男性),主要协助民警从事戒毒人员管理教育、值班备勤、四大现场管控、机动任务等工作。

  薪酬待遇:月工资4400元左右,其中,基本工资不低于2800元/人,月绩效考核300元/人,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按国家规定缴纳,按规定配发制式服装,提供备勤住处、工作餐。

  (二)辅助值勤岗位:10人(男性),主要协助民警从事监控值班、管理区大门值班、巡逻巡查、应急事件处理和机动任务等工作。

  薪酬待遇:月工资3300元左右,其中,基本工资不低于2000元/人,月绩效考核300元/人,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按国家规定缴纳,按规定配发制式服装,提供备勤住处、工作餐。

  (三)辅助管理岗位:7人(5男,2女),主要协助民警从事内勤、物业管理、戒毒医疗、执法执勤车辆驾驶、文印等工作。

  薪酬待遇:月工资4000元左右,其中,基本工资不低于2500元/人,月绩效考核300元/人,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按国家规定缴纳,按规定配发制式服装,提供备勤住处、工作餐。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4、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5、年龄在22—45周岁(1974年3月27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身体健康;

  6、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岗位条件

  1、内勤等管理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2、戒毒医疗、执法执勤车辆驾驶等岗位要求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辅助监管岗位要求年龄25—40周岁(1979年3月27日以后出生),身高不低于1.72米。

  (三)不得招聘情形

  1、未达到基本素质标准,有以下应当禁止行为的: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有以下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曾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的;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党籍、团籍和学籍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本人或者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优先招聘情形

  1、中共党员、司法或公安院校毕业生、优秀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具有监管场所工作经验的优先招聘,其中年龄上稍有超过但特别优秀的,作为个例上报审批。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4月7日。

  2、报名地点:宜昌特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宜昌市伍家岗区隆康路34号,联系电话:6222208)。

  3、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附件1)。

  (2)报名实行严格的诚信制度,必须签订并履行《诚信承诺书》(附件2),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查时,凡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须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进行填表报名。按规范填写《报名表》(附件3)。

  (4)考生须保管好个人证件,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遗失和信息泄露等原因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现场身体初检

  1、对完成报名的考生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

  (1)审查相关证件和材料。报名表、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共党员提供组织关系证明,复员退伍军人须出具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特别优秀的具有监管场所工作经验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现场身体初检。测量身高、血压、视力,查看有无明显缺陷等。

  3、现场资格审查及现场身体初检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在面试环节须出示《面试通知书》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缺一不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和身体初检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以对外公告、电话等方式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评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方面的能力素质。

  (四)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面试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确定。

  2、体检时间、体检医院及有关事项以通知为准。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聘用、培训及管理方式

  1、考察合格者经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研究并报市司法局批准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宜昌特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岗前培训。考察合格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训,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或培训不合格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3、考生被聘用后,由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日常管理培训,被聘用者必须严格遵守并执戒毒场所相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五、纪律监督和其他事项

  (一)严肃纪律

  1、在招考过程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治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培训、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二)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独家委托宜昌特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具体事宜,报名咨询电话:6222208,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工作日)。。

  2、监督电话:宜昌市司法局政治(警务)部干部警务科6730680、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纪委6516931。

  

  1、报名须知

  2、诚信承诺书

  3、报名表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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