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5年宜昌市面向2025届国家和省级“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4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4 17:35:51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202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22号)、《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脱贫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教师〔2021〕3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有关县(市)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办〔2021〕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宜昌市教育局拟组织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面向2025届国家和省级“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开展专项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在我省招收的,与湖北省教育厅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2025届国家优师专项计划毕业生(2021年9月入学,以下简称国家“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

  (二)湖北师范大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两所省内师范院校在我省招收的,与宜昌市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2025届省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毕业生(2021年9月入学,以下简称省级“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2025年国家和省级“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计划共7个岗位46人。其中,历史教师2人;数学教师18人,物理教师9人,小学全科教师5人;英语教师6人,思政教师2人,化学教师4人。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宜昌市面向2025届国家和省级“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三)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其中《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2025年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

  (一)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3日下午16:00,考生需下载《宜昌市面向 2025届国家和省级“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后发送至邮箱进行网上报名。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步对网络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告知考生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认。

  (二)现场报名:考生需携带填报的《报名表》及资格审查资料,于2025年6月13日9:00-16:00到湖北师范大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具体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参加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国家“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联系确认现场报名事宜。

  四、资格审查

  (一)报名考生(包括网络报名考生)须于2025年6月13日9:00-16:00到湖北师范大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具体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审查通过的方可参加考试。

  (二)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

  1.《报名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打印),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个人手写签名;

  2.与《报名表》同版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1张,用于办理《面试通知书》;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4.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 诚信承诺书(附件3);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发放面试通知书

  用人单位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应聘考生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告知考生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市教育局对审核情况进行抽查。由资格审查单位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参加测试。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及职业资格证书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内不得变更。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书面报告。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未主动报告亲属关系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定向培养协议追究考生违约责任。

  3.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学历、学位取得并提供的时间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应聘人员未取得相应学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不得参与定岗签约,对于到2025年12月31日仍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按定向培养协议追究违约责任。

  五、考试

  本次专项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由宜昌市教育局统筹组织,各县教育局具体实施。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凭《面试通知书》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不按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由考生现场抽题进行无生上课,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6 分钟。备课室为考生提供教材、笔、草稿纸,不提供电脑,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备课室。试讲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得分面试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取考官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考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以及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示。

  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的,于面试前电话通知,并在招聘单位各主管部门网站发布通知公告。

  六、关于定岗签约

  国家“优师计划”岗位,按考生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定岗签约。省级“优师计划”岗位,按考生在校学业成绩和面试成绩等综合排序后进行定岗签约。考生须服从定岗安排。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以及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示。体检工作由相关县市及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相关县市及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个别座谈、民主测评、实绩核查、查阅档案、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

  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经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主管部门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管理

  (一)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须在基层学校从教满6年。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在履约县(市)从教不满6年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十、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秭归县教育局:0717-2887079

  长阳县教育局:0717-5331361

  五峰县教育局:0717-5826242

  附件1. 宜昌市面向2025届国家和省级“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 宜昌市面向2025年国家和省级“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 诚信承诺书.doc


文章来源:http://jyj.yichang.gov.cn/content-54174-311414-1.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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