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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宜昌兴山县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调县急救中心工作人员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2 11:43:58

 根据《2024年公开选调县急救中心工作人员工作方案》要求,为加强急救中心建设,拟在全县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在编医疗护理人员中选调3名表现突出人员调入县急救中心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岗位及职数

县急救中心工作人员3名(其中医疗岗位2名、护理岗位1名)。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工作需要、按岗选调、人岗相适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坚持有序流动、保持稳定的原则。

三、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二)医疗岗位:具有临床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执业医师资格证、助理级及以上职称;在本县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五年及以上,且在招聘岗位服务期满。     护理岗位:具有护理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执业护士资格证、助理级及以上职称;在本县从事护理临床工作五年及以上,且在招聘岗位服务期满。

(三)年龄要求:医疗岗位:45岁及以下,护理岗位:40岁及以下。

(四)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报考人员工作表现突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一)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达半年以上的不得报考;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其它不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办法

选调采取面试、考核、考察的方式进行。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2024年8月29 -30日):按照自愿报名的原则,由报名人员自愿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本人毕业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工作表现证明(借用人员需借用单位工作表现证明)、编制单位或者借用单位提供从事本专业年限工作证明等,上述所有证书须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2024年8月29-30日):在县卫健局309办公室),由县卫生健康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原则上选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开考。报名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形式和内容:

面试时间:2024年9月5日上午9点。

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陈述答辩的形式,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知识、应急处置能力和工作态度。报名人员首先抽取面试序号,现场答题评分。面试时限10分钟,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报名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面试命题。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要求抽取有关专家命题。

(4)考官选派。严格按照《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细则》规定执行,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

(5)面试要求。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9月 5 日上午8点前在县卫健局301报到参加面试,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7)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均进入下一环节。

(8)考核对象确定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选调人数1:2确定进入考核阶段人选(面试成绩相同,均进入考核阶段)。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报名人员政治思想、医德医风、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量化考核,并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

报名人员自愿放弃或考核不合格的,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对象按面试成绩60%、考核成绩4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成绩、按选调岗位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成绩排名靠前。考察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

报名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则从参加该岗位总分的人员中,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管理

1.考察结束后,由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调人员。拟调人员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shan.gov.cn/)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选调,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县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拟调人员在与原工作单位办理完财务及相关工作交接手续后,由原单位出具证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六、选调工作纪律

(一)参加选调的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的各项纪律,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不得干扰选调工作秩序,所提供的有关证件、证明必须属实,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当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追究责任,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卫健系统选调,联合弄虚作假的,一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报名人员所在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出具的相关证明必须属实,凡出具虚假证明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选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的组织、人事、保密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凡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 当即取消选调工作资格,并追究纪律责任。

附件: 1.兴山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选调急救中心工作人员考核评分表

2.兴山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选调急救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xxgk.xingshan.gov.cn/show.html?aid=15&id=65187&depid=279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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