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3年宜昌兴山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6 18:26:10

 为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根据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湖北省委编办、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人社厅等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面向优秀退役军人开展专项招聘教师试点工作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3〕31号)及有关规定,拟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此次招聘涉及1个事业单位招聘1人。面向湖北省户籍或从湖北省应征入伍或退役后登记地在湖北省的退役军人。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兴山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兴山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2)。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6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对照岗位条件,于10月26日18:00前,填写并发送《2023年兴山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个人签字扫描版,近期免冠登记照(电子版)和相关证件(退出现役相关证件、身份认定表(附件1)、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的扫描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至邮箱。联系邮箱:510059520@qq.com。

  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6日18:00前(每日8:30-12:00,14:30-18:00),将以上资料送至县教育局408室。

  3.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

  考生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不得变更。

  4.资格审查及其他

  (1)资格审查:县教育局、县人社局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核结果及时告知考生。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23日8:30至10月27日12:00。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通过伪造、涂改报名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涉及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2)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70分及以上),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

  (二)考试安排

  此次招聘考试只进行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分为技能测试和现场答题两部分。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前5天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

  3.面试总成绩计算。面试满分100分,其中技能测试50分,现场答题5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若遇面试总成绩相同,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如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组织加试。

  四、体检与考察

  按考生面试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一)考察工作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标准,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应当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察或体检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根据考生面试总成绩、考察结果及体检情况等,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

  (三)经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岗位表》所列内容,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717-2582978(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717-2580796(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717-2584512(县人社局)

  附件:1.2023年兴山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退役军人身份认定表

  2.2023年兴山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

  3.2023年兴山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报名表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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